2017.01.07 會員大會及臨時動議提案決議

2017.01.07 會員大會及臨時動議提案決議

提案:針對會員資格及收費規定進行討論。
說明:為避免影響入會會員權益,應擬定協會會員年度入會時間、收費時間,並確認會籍保留時效以及通知已入會會員繳交年費,避免入會會員權益損失。
決議:
一、協會年度入會時間至當年度10月31日前,收費時間亦同。為避免新入會會員權益損失,11至12月份不接受新會員入會。
二、已入會會員新年度未繳費續會者,會籍保留時效為1年,協會總務組應於新年度3月底以前通知已入會但未繳交新年費之會員,並請會員盡速完成年費繳納,避免權益受損。
三、會員權益係自當年度繳納年費後始得享有,恕無法溯及既往。
四、本案經在場會員多數決通過。
協會會員繳費依法定規定採取年度會計計算,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
任何時間繳費都計算為當年度繳費,故計算到12月31日止
特此說明 謝謝新舊會員參加 感恩您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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